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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凡報名參加甄選者,即視為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實施計畫所述之各項規定。
領獎須親自領獎始具獲獎資格。
資格審查採電子檔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,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,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,即不予受理,請參賽者自行留意,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。
獲獎作品需同意辦理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、要求修改、使用、攝影、出版、著作、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,並願將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承辦單位不另支付酬勞、版稅等,且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。
參賽者若因郵寄而造成毀壞時,參賽者應自負責任且不得異議。
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,且參賽作品不得冒名、抄襲、複製他人之作品。如有不實,經評審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實施計畫所列之規定,得取消其參賽資格,若為得獎作品,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,並公告之。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人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用,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(本國人士 10%,外籍人士 20%)及健保補充保費,獎金金額未達 2,000 元者得免扣繳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獲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,概與本活動單位無關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獲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,概與本活動單位無關。
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。
主辦單位聯絡方式:
連絡窗口: (02)2322-6576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秘書室公關組 呂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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